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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三人民医院举办《精神卫生法》实施 十周年学习班
今年是我国《精神卫生法》实施十周年,为进一步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的相关人员对《精神卫生法》的深入了解。11月16日,我院举办《精神卫生法》实施十周年学习班,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的相关人员约100人参加学习。
此次开班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相关要求,促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由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务科主任高建箱主持,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何展就此次培训班发表讲话。他表示,我院作为茂名市精神卫生中心承担着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和社会心理体系建设等系列公共精神卫生工作,此次学习班的举办希望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的相关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对精神卫生领域依法执业和监督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此次学习机会,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努力成为精神卫生领域的行家里手,并预祝学习班圆满成功。
我院高建箱副主任医师讲授了“精神卫生法在临床工作中的应用”
茂名市医院调解委员会柯露资深调解员讲授了“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
广东海法律师事务所李江律师讲授了“《精神卫生法》理解与适用的法律讲座”。
我院邱思武主任医师讲授了“精神科保护性约束问题”。
本次学习班通过专题授课、经验分享等形式,传授精神心理服务先进理念,探索精神卫生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了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的相关人员,依法开展精神卫生工作、科学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